提醒:中秋国庆假期期间这些食完美体育品安全知识需了解预防食物中毒!

日期:2023-10-04 22:41 | 人气:

  近年来,一些地方曾发生因湿米粉(如河粉)、变质木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,甚至造成死亡。高温潮湿环境容易引起米酵菌酸毒素中毒,中秋国庆“双节”临近,为使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玩得开心、吃得安心,江海区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风险提示:

  消费者选购河粉、肠粉(卷粉)、陈村粉、粿条、米线(米粉)、濑粉、凉皮等湿粉类食品时(尤其是散装销售的),要选择正规渠道,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,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,明晰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条件等关键要素,对照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;消费者在食用前,应重点检查湿米粉的保质期,湿米粉应低温储存,且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。

提醒:中秋国庆假期期间这些食完美体育品安全知识需了解预防食物中毒!

  虽然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完美体育官方网站,但由于湿米粉生产工艺已经发生变化,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,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,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。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,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,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。所以建议湿米粉要现买现吃,同时要关注其存放的温度。

  椰毒假单胞菌也可能在泡发木耳、银耳等食材上繁殖,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。因此,食用木耳、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,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。泡发木耳、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,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,切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、木耳及其制品。选购银耳、木耳等相关食品时,要选择正规渠道,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,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。

  消费者若出现可疑症状,应立即就诊。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,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,少数为1至2天。其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、恶心、呕吐、轻微腹泻、头晕完美体育入口、全身无力。重者出现黄疸、肝肿大、皮下出血、呕血、血尿、少尿、意识不清、烦躁不安、惊厥、抽搐、休克甚至死亡,一般无发热。如果疑似中毒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,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,并及时送医对症治疗。

 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制作酵米面类食品,确保不用霉变的玉米等谷物原料;谷类浸泡时要勤换水,保持卫生、无异味;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,放在通风干燥处短期储存。不要在制作中让食品接触潮湿土壤,防止椰酵假单胞菌污染、产毒。

  食品销售者、批发商、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、木耳、银耳等产品时,要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,确保来源可追溯、质量有保证。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冷藏或在阴凉处保存,做好“三防”(防鼠、防蝇、防尘)措施避免受到外界环境污染,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完毕。

  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、银耳、木耳等食品,应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、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、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事项。对于过期未销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湿米粉,要及时销毁处置,做好销毁记录(包括图片和文字等),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。

  目前,江海区3家湿粉类生产企业在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,按照广东省出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《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》(DBS 44/017-2021,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要求,在厂房车间、生产设施设备、卫生管理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包装和标签、贮存及运输等多方面高标准完成升级改造,实现生产标准化、包装密封化、管理规范化、运输冷链化,为湿粉类食品的供应提供安全保障。

  今年以来,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湿粉类产品集中检查,多次开展“湿粉统一查”行动,对湿粉类食品批发、销售、使用各环节进行排查和监管。目前,共组织检查农贸市场533家次、食品销售者249家次、餐饮服务提供者86家次(其中学校食堂20家次)。同时,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、政务官网等平台进行警示、提醒和宣传,并将行政执法和宣传相结合,在执法过程中,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,全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共治共享格局。

 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的主要毒性代谢产物——米酵菌酸,是引起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关键因素。

 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(简称“椰酵假单胞菌”,即: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)是我国学者1977年在东北酵米面中毒食品中发现的一种食物中毒菌,为革兰氏阴性杆菌。该菌在特定温度和生长条件下可产生小分子毒性代谢产物——米酵菌酸。米酵菌酸对热稳定,经100℃煮沸和高压烹饪也不能被破坏,是引起食物中毒并导致食用者死亡的主要原因。但米酵菌酸经紫外线、日光照射后,其化学结构可被破坏,从而降低或失去毒性。

  谷类发酵制品、变质鲜银耳和变质薯类制品,是容易导致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。

  在家庭自制发酵食品过程中,食品易被环境中椰酵假单胞菌污染。容易导致中毒的食品主要有三类:一是谷类发酵制品,如发酵玉米面、酸汤子、糯玉米汤圆粉、玉米淀粉、发酵糯小米、吊浆粑、糍粑、醋凉粉、湿米粉等;二是变质鲜银耳和泡发不当的变质木耳;三是发酵薯类制品,如马铃薯粉条、甘薯面、山芋淀粉等。

  从外环境土壤及银耳培植环节的跟踪调查表明,该菌来源于土壤,随加工原料带入食品,并在适宜条件下产毒而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。迄今为止,我国发生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的,主要由家庭自制发酵食品,或个体银耳栽培户自食变质鲜银耳所致。

  此外,近年来,我国南部沿海地区还发生过因食用小作坊等工业化生产的湿米粉(如河粉)引起的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事件。

  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的潜伏期较短,主要表现为消化系统、泌尿系统和神经系统受损。

  椰酵假单胞菌中毒的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,少数长达1-2天。米酵菌酸毒素作用的靶器官,是肝、脑、肾等人体重要脏器。主要临床症状及体征有:上腹部不适,恶心、呕吐,轻微腹泻、头晕、全身无力。重者出现黄疸、肝肿大、皮下出血、呕血、血尿、少尿、意识不清、烦燥不安、惊厥、抽搐、休克等。重症病人多呈肝昏迷,中枢神经麻痹,并因呼吸衰竭而死亡。一般无发热。

  鉴于椰酵假单胞菌污染并产生米酵菌酸引发食物中毒致死风险,我国先后制修订多项相关标准,包括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(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)的检验》(GB 4789.29-2020)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》(GB 5009.189-2016)和《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》(WS/T 12-96),为该类食物中毒的正确诊断和预防提供科学依据。

  如果家庭自制酵米面类食品,确保不用霉变的玉米等谷物原料;谷类浸泡时要勤换水,保持卫生、无异味;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,放在通风干燥处短期储存。不要在制作中让食品接触潮湿土壤,防止椰酵假单胞菌污染、产毒。

  生产经营者要保证培植银耳的菌种质量,采摘的鲜银耳要及时晒干;如遇阴雨天不能及时晾晒,要有适当的烘干设施烘干并通过紫外线充分照射、去毒。鲜银耳不得出售。

  选购银耳、木耳等相关食品时,要选择正规渠道,不要购买鲜银耳。同时,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。

  泡发木耳、银耳前,应检查其感官性状,发现受潮变质的不要食用;泡发木耳、银耳时间不宜过长,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;耳片不成形、发粘、无弹性或有异臭味的不能食用,隔天泡制的银耳、木耳及其加工制品不能食用。

  如发生疑似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,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;尽快催吐,排出胃内容物,减少毒素的吸收量;及时送医院救治,针对肝、脑、肾等脏器的损伤程度,对症治疗,降低死亡率。

  刘秀梅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、研究员

始终以质量为生命,市场为导向

不断发展壮大

技术精湛

大量研发

先进的生产设备

领先的管理模式

高品质的食品